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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,见调查又进入了僵局,他觉得是时候说说自己的新想法了。
“我这几天弄到了一把簧轮枪,和捞上来那把枪差不多。”
温特斯说的簧轮枪其实就是索菲亚那把:“实验了几次之后我先现这把枪很不简单,枪手更不简单。”
索菲亚被带到军营软禁后,她带着的那把簧轮枪留在了塞尔维亚蒂府上。
温特斯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拆解了这把枪,又花了三倍于拆解的时间重新安装了回去。
作为一个对机械结构有着天然直觉的人,温特斯很快就搞清楚了簧轮枪的构造和原理。
簧轮枪的打火机构本质上就是一个连接在涡卷弹簧上的摩擦轮,使用前要一圈一圈的给摩擦轮“上劲”
。
扣下扳机,摩擦轮旋转和打火石剐蹭产生火星,引燃火药。
在温特斯看来,这个设计的好处是不用像火绳枪那样需要小心呵护着火绳不熄灭,而且没有明火。
要知道,火绳枪是一种相当危险的武器,无论是对敌人还是对枪手自己。
因为火绳虽然是缓慢燃烧但也一样是明火,对于随身携带大量火药、沾满了火药粉末的火绳枪手来说,能不把自己点着就已经有资格领工资了。
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单手使用,火绳枪的射击流程需要用到两只手,所有没有单手火绳短铳这种枪械。
而簧轮枪只要一只手握枪扣扳机就可以射击,所以才有了码头刺客才可以一手持枪、一手持剑。
然而同时温特斯也察觉到了这个设计的危险之处——簧轮机构实在是太复杂、太脆弱,不够可靠。
扳机、卡榫、涡卷弹簧,只要有一个零件松脱,这把枪就会走火。
刺客居然敢把这种枪挂在腰上,就不怕一枪走火把自己大腿打烂吗?
“有什么不简单的?”
菲尔德兴致缺缺地躺回了沙上。
“用起来不简单!
造枪的人根本没考虑到单手使用的实际情况,用的枪管还是长枪的枪管。
本质上就是锯短的长枪,还是打三十克重的铅弹。
这种口径的枪支单手使用难度太大了,要是我设计就会把口径造小一点。”
温特斯自信十足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:“我们捞上来那把枪比我手上的簧轮枪口径还大,能用那把枪准确射击的人一定精通枪械。”
菲尔德仰躺在沙上,轻轻嗯了一声:“然后呢?”
“海关的验尸报告给了我一点灵感,海关的验尸官通过尸体的体态、样貌、手上的茧子来推断他们的身份和社会阶层。
我认为我们也可以通过现有的证据来推测刺客是什么样的人。”
“有点意思。”
菲尔德听到这段话慢慢起身坐正:“继续。”
“四名刺客,至少有两人精通枪械,能够单手使用这种大口径簧轮枪;海关中也有刺客的内应,所以他们知道贼鸥号什么时候靠岸,提前在码头等侯;四个旅客主动靠近了他们,以为刺客是来接自己的人,这点也很奇怪……对了,还有他们的马,那几匹拉车的挽马听到枪声后毫不惊慌……呵,没受过训练的挽马恐怕做不到这一点。”
菲尔德的神态变得极为严肃,连莫里茨也注意到了气氛的变化默默放下了酒杯,中校沉声对温特斯说:“你想说什么就直说。”
“那些刺客还有一点给我的印象非常深刻,他们都是剑术高手,尤其是对内德元帅的长剑术非常、非常、非常熟悉。”
温特斯一连用了三个非常来表示自己的想法,他继续说道:“就像经历过千百次对练那样熟悉,刺客很清楚如何用迅捷剑对付长剑,我和撞上的第一个刺客刚交剑就差点被划开肚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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