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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在开玩笑的。
他吃奶的时候就可以用单手宰十个我。
“听见没有,快吃饭,乖宝宝。”
提姆灌了一口黑咖啡,依旧睡眼惺忪的对达米安说道,面上带着就连我都看的出来的十级嘲讽微笑:“哥哥我等一下要去一趟公司,小孩子乖乖在家写作业啊。”
“德雷克——”
“达米安……”
就在这时,我爹开口了,他听上去就很有那种东方电视剧大家长的风范,语气严肃一点都不像传闻中的花花公子,他放下自己手中的叉子,朝着达米安的方向望了过去:“我跟你说过什么。”
“切。”
达米安的怒火像是硬生生被我爹给压了回去一样,他怒气冲冲的坐回了椅子上,一边瞪着提姆一边切着盘子里的火腿。
那个样子,活像是在切提姆的肉一样。
说真的,身为一个从小就被教导要只吃个半饱的孤儿,被我爹认回家之后是我吃饭吃的最饱的时候,不论是在孤儿院跟寄养家庭,他们应该尽到的职责就是不让我们饿死、冻死,并且接受该有的教育之类的,什么吃的多好、穿的多暖那都是不可能的。
而在我高中毕业升上大学,没有监护人之后,我就按照惯例搬出了寄养家庭开始自生自灭、不是、自食其力,一边靠着奖学金读大学的我身上还背着学贷,又有老是巧立名目扣我工资的无良老板在上,别说存钱了,我连吃个饱饭都很困难。
我这辈子吃过的第一顿饱饭就是我爹找上门跟我认亲那一天。
虽然我极力谨记着用餐时应该有的礼节,但我爹显然看的出来我很饿,不但多点了好些东西。
甚至还父爱如山的将他盘子里的鹅肝酱跟牛排分给了我大半。
哧溜,真的好香。
言归正传,因为小时候的经历,我总是吃什么都觉得很香,现在也依然如此,当这顿神仙午餐结束的时候,桌上的食物已经被我们一扫而空。
而我绝对不夸张的说,其中有三分之一都进了我的肚子里。
我觉得我爹甚至用了有些担忧的眼神看了看我的胃。
我还能吃,我可以!
我幸福的带着满肚子的食物从连接着那巨大院子的门走了出去,从昨天我大哥载我回到韦恩庄园之后,我就一直没有离开这座房子,然而今天窗外的阳光正媚,听说是哥谭难得的好天气。
虽然我宅,但偶尔在院子里吸收一下植物的气息感觉也不错。
我又不用给大约翰打工了,我已经不是打工人了!
我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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