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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们两个是恋人!”
听到这句话的瞬间,我终于绝望地闭上了眼。
我转身走出了房间,手下的副队跟过来,诧异地问我:
“队长,您要走?”
我强忍着情绪点点头。
“今晚的任务都完成了,我身体不太舒服,回家休息一下。”
之后,来不及等副队的回应,我逃也似的迅速离开了酒店。
午夜路边的车里,我靠在方向盘上,终于再也忍不住泣不成声。
林飘雪那句我们两个是恋人就像是一把刀,狠狠插进我的心里。
因为十三年前,她也曾经拉着我的手向所有人宣布。
“我告诉你们,包文龙不是什么舔狗。”
“他喜欢我,我也喜欢他!”
“我们两个是恋人!”
彼时的我,家境不好,穿着也老土,在这个多彩缤纷的大城市里是那么的格格不入。
而林飘雪,她是艺术院校里最顶尖的那波人。
家境优越,长相出众,如果不是一次意外我从几个喝醉了的小混混手里救了她,我和她的人生根本不可能产生交集。
然而命运就是这么无法预料,我们相识了,并且在之后相知、相爱。
每次我去冬萱的学校找她,都会被她的同学围观。
“哇,这就是林飘雪找那个土包子?”
“真不知道冬萱看上他什么了,你看他穿的,一看就穷得要死!”
“亏林飘雪还被评为我们学校的校花呢,竟然找了这么个舔狗!”
周围恶意的目光和根本不避讳我的嘲讽,让我几乎无地自容。
就在我想要转身逃离的时候,林飘雪出现了。
她没有穿平时的那些名牌,而是穿着一件最朴素的白色连衣裙。
在所有人的注视下走到我身边,轻轻握住了我的手。
之后郑重其事地对所有人公开了我们的关系。
她并不在乎我被别人说土包子,也不在乎我家境不好,她当着所有人的面说我不是舔狗,是她的男朋友。
整整十三年,我依然记得那个午后。
阳光就那样洒在她纯白色的裙子上,她转头看向我,眼底闪着光。
她说:
“文龙,我喜欢你,所以别怕,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。”
那一幕就像一副烙印,深深刻在了我的心底。
而这个给我创造了如此美好回忆的人,却在十三年后的今天,彻底将所有的美好打碎。
为什么……
林飘雪!
为什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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