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嚼嚼嚼,皱着眉头咽下,拿起水喝一口,咕噜噜漱着腮帮子。
“不好吃?”
佘初白问。
“嗯,味道好大。”
男人立刻答。
指的是羊肉的膻气。
这世上对羊肉的赞美有两种,一种是夸它完全不膻,而另一种恰恰相反,吃的就是那独一无二的膻味。
佘初白毫无疑问是后者。
他环顾人烟寥寥的店内,又瞄了一眼男人头顶吸满火锅味的针织帽,想,信了他是狼的自己才是这里唯一的大傻帽。
走出火锅店,男人脸上的表情并不能用称心如意来形容。
吃食是一方面,更显著的是,他总是时不时就要挠一下头顶,耳朵被折下的位置。
佘初白决定好人做到底,领他走进一家价格适中的快时尚服装店。
关于店铺的选择,佘初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。
这类店里一般顾客很多,不会有导购亦步亦趋跟着推销,也不是单纯的饰品店,没有隐私的试装空间,不会暴露那对毛耳朵。
拿上一大堆帽子,又随意拿了两件衣服做掩护,两人朝着试衣间走去。
门帘大大方方敞着,当两人同时步入一个狭窄格子间时,佘初白似乎感受到了幽幽飘来的一阵视线。
摘掉针织帽的一瞬间,两只毛耳朵迫不及待地竖了起来,紧接着,男人如释重负地长舒一口气,扭动僵硬的脖子。
空间逼仄,多待一秒都是煎熬,佘初白火速将手中的棒球帽、毛毡帽、渔夫帽一一扣上尝试。
“紧不紧?”
指的是帽围。
“舒服吗?”
问的是耳朵。
“要这个?”
“咳咳!
咳咳!”
隔着一道门帘,外边的店员拼了命地咳嗽。
佘初白后知后觉反应过来,这其中可能产生了天大的误会。
经历着一场盛大的社会性死亡,佘初白火速为男人选中一个宽檐版型、遮挡能力强的渔夫帽。
“等下……”
男人抓住他的手,往自己身后探去,“这里也不舒服。”
“说就说,动什么手。”
佘初白火急火燎地收回手,随后忿然掀开门帘离开试衣间,飞快扫视一圈,拎了一条最肥大的阔腿裤回来。
顷刻间,一条大黑尾巴顺从地心引力飞流直下,佘初白掸掸飞起的浮毛,将撕下的胶带揉成一团,揣进兜里。
出门时的行头换去了大半,一身松松垮垮,颓废的气质更加重了。
变装结束,佘初白走出试衣间,刻意将每一个动作都做得很大,以此证明问心无愧,清清白白,什么也没干。
站在收银台前,佘初白盯着被扣走的余额,突然心神恍惚。
他养一只小狗治愈心灵理所当然,但是,养一个弱智男人是为了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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