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睡了一个迷迷糊糊的觉,白枫此时反而比昨天晚上更加疲倦。
沙发上冯慕睡的还算安稳,说来冯慕也挺可怜的,跟他一起做搭档,连自己的床都没有。
白枫也曾经建议,干脆把双人床换成两个单人床,却被冯慕一口回绝。
他的理由非常简单,一个人睡的踏实。
经过昨天冯慕的突然发神经,白枫也终于见识了他情绪不稳定的那面,萌生了想要补偿的歉疚心理。
白枫快速洗漱好,几乎是飞奔一样地跑到厨房做早餐。
冯慕钟爱高蛋白、低脂、少油的食物,也总是会在每顿饭之前,估算着每样吃下去的东西热量是多少,给本就平平无奇的生活带来了更多枯燥乏味的公式。
如果花时间观察冯慕的一天,一定会觉得他这个人无聊透顶。
如果花更多的时间观察冯慕的一年,才会慢慢发现他灵魂的有趣之处,那就是在日复一日一模一样的机械的生活里,依然乐此不疲。
在某一种程度来讲,冯慕是最适合做雇佣军的人,只要接收到指令,就会像机器人一样,只为完成任务。
他也是最适合做自己搭档的人,毕竟这次任务,怕要一辈子耗费在上面。
白枫亲眼见过冯慕在叙利亚一个偏远的小城,在接连杀掉十几个武装分子后,用沾满鲜血的双手打开三明治,慢斯条理、津津有味地用餐,旁若无人,这是他为数不多的不去计较热量的时刻。
彼时他刚过20岁,随爸妈移民到美国,刚刚从一所全美排名前十的大学辍学,法学专业。
如果按他爸妈的计划,冯慕大学毕业以后会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或者当一名da(检察官),也算是凭借自己的本事在美国立了足,以白枫的理解和观察,他爸妈给他选的路才更适合冯慕的个性。
可惜冯慕偏偏对美国的司法体系嗤之以鼻,也在大二的时候被一个疯狂迷恋摇滚的女孩所感召,立志要做堕落的、歌舞升平的世界里的清道夫。
可惜没有得到学位只能曲线救国,做一个不在编的非正规军的一员。
颇具讽刺意味的是,那个把冯慕感召到在中东吃灰的台湾女孩,最终却在一个高级写字楼里过着朝九晚五的白领生活,嫁了肥腻的中年男人,在一栋还算不错的800平别墅里,戴着与他人一样的面具。
所以冯慕本质上是一个太过矛盾的人,也由于他的自我封闭,使白枫无法探究到更深的层次。
事实上,冯慕的这段过往也是在一次酒后,白枫逼他才说的。
白枫美其名曰,我不知道自己的搭档是什么样的人,那该如何做到互相信任呢。
看着那寡然无味的早餐,白枫叹了口气,本来就已经足够憋屈的人生,为什么不能活的自由洒脱一点。
也罢也罢,冯慕的榆木脑袋想必也懒得去计较那么多,尤其是在把下半辈子都搭在白枫编造的弥天大谎里的前提下,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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