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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与他只要在身体上能够磨合就好。
岑稚许唇角抿翘,继续抛出假设,“如果有人欺负我,非要敬我酒,我可是一滴都不会喝的。”
谢辞序从隔板里取出备用领带,扬起的颈部线条流畅清越,慢条斯理地为自己系上领带。
“我给你挡。”
如果是白酒,她的确不太喜欢,倘若是香槟或者其他,岑稚许倒是乐意浅酌一点。
她张了张唇,追问:“辞哥酒量很好吗?”
“没试过极限,不太好判定。”
谢辞序并非从底层爬上来的,位置足够高,能够让他赏脸饮酒的人本就少,更别说,会有人真的如此不清醒,以至于非要探他底的情况。
他并不贪杯,自然也不知道酒量的极限在哪里。
他指骨穿过,系领带的动作显得优雅又贵气,岑稚许不经意间瞥见,忍不住想使坏。
她攀着指尖覆上他的手,目光平落点于他凸棱的喉结上方,认真地为他系上领带。
这条领带的材质柔软,比先前的那条要窄上些许,按照温莎结的系法,没那么好看。
“辞哥这条领带是不是比之前的那条要长?”
谢辞序为了配合她,下颔骨微抬,侧颜轮廓在流离的光影中显得清晰而深刻。
喉结随着懒散的腔调轻滚,后颈被细窄的领带轻勒住,以至于他的声线微微沙哑,“不清楚。”
岑稚许的动作没轻没重,谢辞序眉头拧紧,也责怪她,温声道:“从盒子里随手拿的,没有仔细看过。”
她用手指垫在中间,慢悠悠地将宽边捏住,这种领带有单独的系法,譬如四手结和亚伯特王子节。
同其他系法最大的不同,是需要用窄边缠绕两圈,再向上收紧,搭配尖领衬衫极为清雅贵气。
“好了。”
岑稚许对自己的杰作还算满意。
唯一的遗憾就是,他没有戴袖箍的习惯,要是以后能将他的衣柜里添上她喜欢的元素,才能算得上是尽善尽美。
谢辞序抬手摸了下领结,目光深沉地凝了她数秒,“这是系的什么结?”
“亚伯特王子结。”
岑稚许同他对视,“ThePrinceAlbertKnot,辞哥总不会没听说过吧?很经典的款式。”
他当然清楚,只是她展露出的一切,时常让他感到意外。
连口音都带着浓重的英腔,丝滑流利的语速,绝对是下了大功夫的,当然,也可能是从小耳濡目染,接受着双语甚至多类语种的教育培养方式。
谢辞序端详她,嗓音显得来者不善,“给别的男人也系过?”
“当然。”
岑稚许说。
他是善妒的性子,现在两人只是在暧昧阶段,就这么容易吃醋,要是知道她的感情史,得气成什么样啊?她对“前任”
又厉害大方,传得最夸张的,就是现如今已经是顶流的那位男星了,他现在商业价值高,资本都愿意投钱,国际代言拿到手软,人人都以为现在的资源还是她为他铺的路。
她哪有那么深情,都分手了还跟在身后鞍前马后。
刚开始她还会解释两句,后面干脆懒得搭理了。
谢辞序眸光蓦然暗下,比稠浓的夜色还要深,弥漫出丝丝危险的黑沉。
“那我还挺荣幸。”
他搭在她腰间的那只手移开,眉骨蹙紧,忍耐着想要将这条领带也扯松扔掉的冲动。
岑稚许惯会察言观色,知道自己摸狮子尾巴的行为有些过火,匐进他那双蕴着愠怒的眸子里,语调婉转勾回来,“除了我爸,辞哥是第一个能让我亲手系领带的人。”
她不仅想给他打领带,还想为他戴上袖箍,让他在块垒分明的腹部处裹上束缚肩带。
他这双手也很好看,指骨窄瘦,大拇指正好套上宽戒——要是搭配耳钉就更好了,冷金属光泽能够让他身上那种不容进犯的清傲气质削弱,显得又欲又蛊。
可惜,按谢辞序的脾性来看,大概率不会接受这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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