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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见天日后,我就知道自己无法彻底重新来过了,我前生的记忆都在。
但既然环境与以前截然不同,我就当原来那个我真的死了。
所谓"
佛不度人人自度"
,我希望这一世能忘掉伤痛,重新来过。
我不要什么功名利禄,我只要慢慢地停下脚步,好好地看看风景。
清清淡淡的,在这一世结束的时候,能够对自己笑着说:我好了。
生活是如此悠扬,淡淡的,我喜欢。
如果能一直这样过下去,我想我会好的。
但命运总是和我开玩笑,一切转瞬即逝,我又被推入命运的十字路口。
九岁那年春天,爹爹和娘亲出海打鱼,遇上风暴,再也没有回来。
举目无亲,在别人眼中,我就是一个九岁的女娃儿。
在那个时代,男童都没人雇了,更何况女童。
宋朝没有社保,这种情况要么靠族里接济,要么靠别人收养。
因我是女孩儿,收养就别想了。
靠族里接济嘛,我也吃了一阵百家饭。
渔民的生活并不如书上写的那般浪漫,多数是非常穷的,百家饭吃多了也成问题。
几经思考,我还是决定先服从环境,等长大了再寻事情做。
乞讨这事说来容易,做起来可真是难。
试想有几个人不需要锻炼就能练摊儿?乞讨需要脸皮厚,挨骂受白眼都是小事。
为了讨饭,我低下了自认为高傲的头;为了讨饭,我越来越熟练地屈膝下跪。
我在心里说,见相非相,我仍是我。
跪就跪,总不能拿了自尊当饭吃。
开始的时候,我只是在村子周围乞讨,每天晚上都回家。
后来,在海风的侵蚀下,土坯作壁、茅草作顶的房子越来越破。
终于,在一次大风过后,房顶被掀翻了,我无钱请人来修,便收拾了家里仅剩的东西,往南走去。
我一路走,一路讨,希望能靠乞讨长到大。
我对自己还是有一定的信心,就这样,我风风雨雨地过了一年。
十岁的夏天,我乞讨到了湖州。
湖州是个丝麻之乡,以湖笔闻名天下,富庶安详,文风颇盛,一派小桥流水的江南景象。
我抓了两把皂角,洗洗打结的头发,然后编了个小辫子,又理了理衣服,准备开始我的湖州第一讨。
按照我的经验,讨饭不能上大户人家,除了容易碰见恶奴外,大户人家一般会养狗,那狗比我还高,森森白牙,一副吃人的样子,看着心惊胆战。
我在街上走了几趟,选了一张不起眼的小门脸--多少年后,我无数次想起来的小门脸--抬手轻轻地叩门。
那时我尚不知道,我这一叩门,影响了几个人的命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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