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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进度百分之五十”
进度百分之百
舱门再次打开,里面已经没有人了。
余幸有些失落,但更多的是欣慰:“太好了,他回家了。”
第一场冬雪落下时,何苗苗风风火火的闯进了余幸的家里。
“又来新人了!”
何苗苗神秘兮兮的:“你猜,是做什么的?”
余幸:“难道是医生?”
何苗苗激动道:“不是,是农科院的专家!
会种地!
会养猪!”
下城区为什么发展不起来?大家的日子为什么很穷?
归根结底是生产力低。
粮食产量少,辛苦一整年种出的庄稼还不够吃,更别说拿去换其他生活物资。
“掉在山里了,正好落在猎人的陷阱里,把腿给摔坏了。
说是找村里的大夫看了,拖了些日子总也不好,人家便带他去镇上看伤,被我遇上了。”
余幸也不禁后怕:“猎人也不一定每天都去检查陷阱的,要是没有被及时发现,就现在的天气,一个晚上就可能要冻死人的。”
“可不嘛,幸好发现的及时。”
两人一合计,先找了两个好的大夫送去——桾都的大夫水平高些,至少要把腿给治好了。
晚上,凌朝回来后,余幸便把这事跟他说了。
“会种地真的很厉害,我们那个世界,原本也是从粮食不够吃的时代过来的,就是因为出现了一位非常伟大的人,他发明了水稻杂交的方法,让粮食的产量翻倍。”
“苗苗姐说,这次过来的这个人是农学院的教授——教授的意思是,在某个专业特别博学,懂得特别多的人!
不光会种地,还会教学生!”
“这个世界一定会越来越好的!”
凌朝也真心诚意的道:“一定会越来越好的。”
今年的冬天特别冷,雪又大,恰好凌朝有假期,余幸便喊了人来家里吃火锅。
凌寻凌念兄弟两个,斯柳斯杨,正好围一桌,热热闹闹的。
炭火铜炉,翻滚的汤底,新鲜的食材,窗外飘着鹅毛大雪。
席间凌寻还分享了一件趣事——每逢年节,城中许多人家都有年节时张贴各路神仙画像的习俗,而今年集市上也不知是谁起的头,竟也出了余云辉的画像,并都尊称他为余电仙。
“说供奉余电仙要用最新鲜的果子,否则他生气了,就要给这户人家断电。”
余幸笑的肚子疼:“是么?那我改天也要去买一张来看看,以后如果有机会的话,就寄给余云辉。”
余云辉走的时候只跟凌寻说是回老家去,且不再回来了。
原本还担心不好圆谎,但凌寻竟也没多问,只祝他一路顺风。
有时候余幸都怀疑,其实凌寻什么都知道——他本就是个聪明人,连凌朝都能看的出不对,他怎么可能完全没有疑心?
归根结底,可能因为凌寻本就是个洒脱的人,他看的开所有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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