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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云从未见过如此气愤的芙笙,就连她孤独至极时偶尔发发脾气,也没如此激烈,她一时竟不敢向前:“殿下,您,您怎的把这些都撕了,您不还准备向陛下求旨赐婚的吗?”
“求旨赐婚?”
仿佛听到最可笑的词,芙笙轻哼一声,朝门外走去,“赐他老母的婚!”
如今想想,打从她有意识起,父皇便像躲鬼一样躲着她,就连上辈子出嫁,都巴不得她快些远离天京似的,连公主该有的仪仗、嫁妆都未给她。
既如此,何不早早就将她放逐?还非要每日差士兵把守小小的沁芳园,连只苍蝇都不能进出。
她上辈子在沁芳园整整十三年,只和流云、叶太医二人打过交道,没憋出郁症真真是老天有眼!
前车之覆,不可不鉴。
但凡你是个软柿子,终究会被人摘下来使劲拿捏。
烦躁地抓抓头发,芙笙扶着墙,缓缓走到门边。
带着一丝忿忿,她瞥过静守在大门处的士兵,扭身走向沁芳园的小院。
之前胸无大志,只因芙笙从小有心疾,胸口有一道特别骇人的大疤,丑得要命。
她须得不停地服药,否则动不动就能心悸地晕过去。
她这副破身子骨,定没几年就要滚进棺材,这样竟还能莫名奇妙地被杀。
反正就是看她活着也浪费,就往死里欺负她呗?她祝芙笙不干了!
她这颗柿子,越捏还越梆硬了!
上辈子施加在她身上的、精神上的所有苦,这辈子悉数奉还。
仇要报,恩也要还。
这天下,那些自诩好人的庸俗势力,如今在她看来,真真比不上“大恶人”
萧元的半根汗毛。
下定决心,芙笙轻喘口气,拖着病身于并不寒凉的风中静伫,裹上流云递来的一袭裘衣,无论流云怎么说,都不愿再坐到躺椅上。
此时正直沁芳园梨花芬芳的季节,香魂铺了满地。
和煦的春风拂过一阵又一阵,打着卷裹挟下一片雪白,倾了她一身。
怔怔望着满院落花,芙笙揉揉火烧火燎的胸口,不禁瘪起了嘴。
“流云,我床头有本《邹生重生记》,拿出来,我要再读一回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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